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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投入不足难题,我区设立环保基金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5  点击:

 
为解决我区环保投入长期不足的难题,创新环保资金的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收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好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探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1月底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基金。

经自治区政府和4 家发起企业(包商银行、内蒙古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集团、双良节能上市公司)协商,我区2016年“环保母基金”的初始规模为40亿元,其中政府引导性资金10亿元,吸收其他4家社会资本采取认筹的方式出资30亿元。通过实现“环保母基金”的引领资金放大效应,2016年预计可形成约200亿元的环保基金投资规模,“十三五”期间预计用于治理项目的基金投资可达千亿元以上。

我区环保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共环境问题,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提标改造、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治理利用、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环境公益项目,补齐各地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短板。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环保基金将把握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优先区内”原则。“十三五”期间环保基金投入在区内的比例2018年前不低于80%,之后不低于60%。二是坚持“优先环保”原则。环保基金主要用在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上。三是坚持“市场选择”原则。环保基金投资要重点支持政府公共领域环境治理项目、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环境保护等有竞争优势的项目,促进环保基金的健康发展。

按照有关规定,内蒙古环保投资公司将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环保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原则享有“一票否决权”,内蒙古环保投资公司目前由自治区国资委授权自治区环保厅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使基金投资与环保业务方面具有协同性和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