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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环保局、财政局联合开展2013-2015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5  点击:

   根据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财政厅关于2013-2015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的通知》的要求,我盟认真准备、积极配合,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我局已要求各旗县市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并与2016年7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电子版、纸质版)上报至盟环保局规划财务科、盟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盟环保局于2016年7月25日组成检查组,对各旗县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为审计工作顺利通过奠定了基础。